全国首例“刷单入刑”案被告被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连同原判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赵三平律师通过中央广播电视台《新闻纵横》对此判决表示异议,他认为判刑过重。赵律师说“我认为结合他们刷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性质等等各方面,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给予行政处罚更适当。淘宝店刷单行为非常普遍。如果说我就抓住他了,针对这个行为新闻也说“首起”“首例”“最重”等等,如果就把他这么处理了,别人不处理,我认为对于法治的统一其实也是一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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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12《法律讲堂》:北京广衡律所赵三平律师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