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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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过失致人死亡,检察机关介入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判缓刑。

发布者:荣杰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1日|分类:综合咨询 |32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人代理的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死者家属认为因徐某缺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以此为由进行免赔抗辩,导致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款数额变低,而徐某并未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所以除非徐某赔偿十万元否则不愿意原谅他。这意味着徐某很可能会判实刑,会被法庭当场带走关起来。在检察机关客观公正的主持下,徐某赔付死者家属获得谅解。最终,经法院审理认定,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获得死者家属谅解等量刑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该案例在2019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准确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十个典型之列。案号:(2019)苏0205刑初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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