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侯伟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09日 69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5月17日,解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青州市某村内道路由东向西行驶,因有电线妨碍车辆通行,翼某到期车上撑着电线让车辆通过,解某驾车行驶至一组电线处,发生事故至翼某头部受伤死亡。解某在侦查阶段委托本律师为其辩护,本案特别之处就在于解某没有民事赔偿能力,但在律师的多次努力下,与被害人的直系亲属达成了刑事谅解,取得了刑事谅解书,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及时出具了解某系过失犯罪,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形,并取得谅解,可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青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日作出刑事判决书,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解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