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侯伟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5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王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无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将自己购买的各种真品烟卷非法销售给李某,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41448元,王某从中盈利1000元。王某在审判阶段委托本律师为其辩护,通过查询相关法律规定、查阅卷宗,出具了王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8日作出刑事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