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亚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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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作证明

发布者:邹亚丽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338人看过


用人单位工作证明

 

    兹证明          是我公司员工,在          部门任         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的总收入约为         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XX有限公司

 

XX年 XX月 XX日

 

 

附:

1、用人单位名称:     

2、用人单位固定联系电话:    

3、用人单位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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