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员工一气之下辞职,获得经济补偿金16万!
转载自华律网
企业出现拖欠工资
员工一气之下就会选择直接辞职
还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企业给员工发放工资,员工势必要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劳动,不然就有可能构成为违法。
但要是企业出现拖欠工资的行为,有些员工一气之下就会选择直接辞职。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的劳动关系真的就能说断就断吗?
员工解除关系,还获经济补偿金
不久前,小王被一家食品公司招入,每月6000元的工资。
后来因为产品并未获得大众的喜爱,销量平平,公司的经营状况越来越艰难。
为了节省公司的运营成本,公司只好跟很多员工沟通,表示已经无法足额支付工资,愿意留下的会开具欠条。
当时不少员工选择离开,另谋高就,这个员工看公司如此艰辛,也就答应了要求。
但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两年,公司的经营依旧没有起色,员工工资也一直未足额发放。
为了生计,这名员工在多次索要工资无果后,只好选择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尽快付清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员工的诉求,理由如下:
员工提供的欠条的确是公司所开,前后共计145200元欠款。
由于是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员工工资的,所以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同时公司也该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最终食品公司向员工支付工资145200元以及经济补偿金15000元。
如果企业本身拖欠工资的事实确凿,哪怕员工主动离的职,企业该给的钱还是得给!
那企业真的拖欠了工资会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那员工的工资及补偿金怎么算?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可以做个大致的了解。
01
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02
加付50%-100%的赔偿金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①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②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③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④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03
支付赔偿金
企业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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