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江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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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发布者:秦江华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2日|分类:交通事故 |485人看过


根据该最高院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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