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江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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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发布者:秦江华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2日|分类:交通事故 |249人看过


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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