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经过
2020 年 2 月 18 日凌晨,小区业主张三突发重病,家属拨打 120 后,电梯因维保缺位突然停运,急救人员无法及时上楼施救、也无法快速转运,导致张三错失黄金抢救时间不幸离世。
张三的 5 名近亲属作为原告,起诉A 物业公司、B 电梯公司、C 维保公司、D 开发商四方,索赔 109 万余元。面对各方互相推诿、均称无责的局面,家属委托秦江华律师全程代理维权。
秦江华律师全面固定电梯故障、延误急救、责任划分等关键证据,精准厘清开发商、物业、电梯方、维保方的法律义务与过错,有力驳斥 “死亡系自身疾病、与电梯无关” 等抗辩,牢牢锁定电梯停运与死亡存在法律上因果关系的核心观点。
二、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秦江华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
1.A 物业公司赔偿原告109546.6 元(10% 责任);
2.B 电梯公司、C 维保公司连带赔偿547733 元(50% 责任);
3.合计获赔657279.6 元,D 开发商不承担责任,案件胜诉结案。
三、案件心得
本案能在多方推诿、因果关系争议极大的情况下胜诉,秦江华律师起到决定性作用:
1.因果关系穿透论证:用事实与医学常识证明电梯延误直接降低抢救成功率,突破 “自身疾病免责” 的抗辩。
2.多方责任精准切割:厘清四方主体的管理、维保、监管义务,让过错方无处推卸责任。
3.大额赔偿完整落地:依法按标准核定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为悲痛家属争取到足额经济赔偿。
生命安全无小事,公共设施故障致人损害时,专业律师能帮你穿透责任迷雾、依法追责维权。
秦江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