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律师,代理本案诉讼非常的轻松,并且没有压力。但是本案的案情却也是值得人深思。
上诉人,因朋友劝解便至于朋友公司做研究工作,但是双方即没有合作协议,也没有劳动合同,就连工资也是不定期不定额由朋友个人名义发放。上诉人因朋友公司或朋友拖欠工资,没法及时给家人交钱看病,家人因病去世,故诉至法院要求朋友公司予以赔偿。诉讼结果可想而知,必定以败诉结束。
法律不是人情,劳动关系的确立建议保留以下证据提交法院确认: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稳定的、公司名义发放最好)、 离职证明、社保关系、工作记录(微信、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