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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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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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进行违约赔偿?

作者:金旭东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1次举报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5、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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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旭东律师,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2年毕业即从事法律工作,工作忙碌之余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锡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6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