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信真实案例:
2018年6月23日,被告一驾驶车牌号为京HG6***小客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白马路良正卷村北门时,恰巧原告骑电动自行车经过,原告被撞严重受伤,且车辆损坏。经北京顺义区交通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认定此次事故被告一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北京顺义区医院住院救治,经诊断原告为车祸伤,有骨盆骨折、股骨颈骨折等。
原告在北京顺义区医院住院治疗16天(2018.6.23-2018.7.9);经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结论为一个九级残疾 和一个十级残疾;综合赔偿系数25%,误工期365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180日。
原告家属通过相关人员了解到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将此案委托给律所。
经过律所律师积极取证,起诉至顺义法院,在庭上法官组织调解,最终以调解书结案。原告获赔457990.45元。原告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