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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离婚怎么分

发布者:李晓清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 |1013人看过举报


一、办理房贷所需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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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婚前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离婚怎么分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3、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三、相关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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