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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杭州保姆纵火案天价死亡赔偿金归属”

作者:覃家亮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41次举报

 

近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林某在微博接连发文宣布再婚、解释谣言及调解赔偿金用途等,引爆有关林某没有与亡妻家属分配巨额赔偿的话题争议,亦再次将我们带回四年前那场纵火惨案。那么,什么是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如何分配?

一、什么是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被侵权而死亡,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

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权被侵害的赔偿。因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死者不能以权利主体资格主张死亡赔偿。且生命是无价的,仅由加害人赔偿金钱达不到法律对生命权保护的目的,生命权必须通过刑法等公法来保护。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在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中,亦明确指出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而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二、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屋、车辆、股权、工资、林木、牲畜、古董、字画、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的区别:

1、死亡赔偿金是自然人被侵权死亡后产生的,遗产则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

2、任何人都可以生前立下遗嘱安排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任何人在生前不能也不可能处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3、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者的债权人可以向其合法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主张权利。而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死者的债权人不能向获得死亡赔偿金的亲属主张权利。

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1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5条,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因此,死者的近亲属对死亡赔偿金都是赔偿请求人,都有权利主张获得死亡赔偿金。

四、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现行法律未明文规定请求权利人之间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问题。实践中存在多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死亡赔偿金虽然不是遗产,但赔偿权利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重合,故应由死者近亲属参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平均分配。

第二种观点,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应该按照死者近亲属与死者生前的生活紧密程度及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序进行考虑分配

第三种观点,死亡赔偿金性质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假设未死亡可能获得的收入的赔偿。而受害人假设未死亡,受害人的收入显然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死亡赔偿金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覃家亮,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第六届清远市律师协会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第六届清远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清远
  • 执业单位: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820********9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工伤赔偿、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