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
离婚材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各2张2寸单人照,离婚协议书(张律师个人网页有离婚协议书模板);
离婚流程:去民政局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30日后的30天内,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注意:必须双方都到场,一方不到场视为放弃离婚。冷静期满后30天后,再次协议离婚的,冷静期重新起算。
二、诉讼离婚
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一个地方居住满1年的);被告不在国内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起诉材料:民事起诉状(一式三份,给法院交二份,自留一份),原被告身份证号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及子女出生证明、财产状况、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些可以在立案时先不提供,开庭时作为证据提交即可)。
离婚起诉状内容:(1)原被告双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2)诉请请求(判离婚,判子女抚养归原告,判财产分割,判诉讼费承担);(3)事实与理由:什么时候在哪里办理结婚登记,婚生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离婚的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