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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慧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广东巨航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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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文慧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112人看过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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