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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春阳律师
执业资质:12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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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尚春阳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294人看过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你知道多少呢?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民事合同,其一般的生效条件为:
★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内容与目的合法,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满足合同生效条件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但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的内容与婚姻关系的存在紧密相关,因此一般约定合同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后生效较为合适。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对于婚前财产约定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草拟。
主要内容包括: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约定所涉的婚前财产状况(权利归属、不动产的坐落位置、财产的价值数额等);
★明确结婚后对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可约定为一方所有、也可约定为双方共有;
★如一方财产的变更需要另一方配合协助,则另一方需尽到协助的义务;
★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如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还有未尽事宜,双方还可订立补充协议。
婚前财产约定在进行公证后是可以更改的,但合同的更改也需要进行公证,可办理补充协议公证将约定的内容加以完善。
婚姻不容易,且行且珍惜。公证的介入有助于婚姻双方通过约定来明确权利义务、定纷止争,为构建幸福美满的家庭,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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