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刑事合规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278人看过


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