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叶某和黄某均是同一家公司的员工。因为黄某与其直属领导柯某素有矛盾,柯某在与叶某商议将叶某调到黄某处工作时,黄某突然闯入办公室将叶某打伤。受伤后,黄某拒不表示赔偿。叶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找到刘娟律师。
律师前期工作:
通过仔细分析案情,刘娟律师让叶某提交了医药费收据、工资收入证明、交通费票据等证据。
律师分析:
首先,本案是何种法律关系。根据该案的情况,黄某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叶某的受伤并不是工伤,应当由黄某个人对叶某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计算出相关赔偿数额。但由于黄某已经因为此事被行政拘留并罚款,故可以适当减轻黄某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该案经过开庭后,法院支持了叶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黄某应当向叶某支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