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塭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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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补偿金支付标准是多少

发布者:林塭丰律师|时间:2017年01月04日|分类:合同审查 |436人看过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补偿金支付的标准有没有什么规定,具体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支付呢?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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