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怀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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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一女两男酒后骑车被查,坐在中间的他成了“危险驾驶嫌疑人”,大理交通事故律师虞怀兴一招扳回无罪

作者:虞怀兴律师时间:2026年09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次举报
2026-09-08

导语:

深夜,一女两男酒后共骑一辆摩托车,遇交警查酒驾。无证驾驶的女性朋友被行政处罚,坐在中间、有驾照的男性却因“抢方向盘”被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一旦定罪,他在国有企业的工作将彻底不保。大理交通事故律师虞怀兴接手后,没有选择“认罪求轻”,而是从“同一辆车不可能有两个驾驶员”这个常识入手,精准切割行政处罚与刑事立案的逻辑矛盾,最终实现全案无罪撤案。


一、案件回放:一次“帮忙”引发的刑事危机

那晚,当事人与两位朋友(一男一女)饮酒后,由饮酒较少、但无证的女性朋友驾驶摩托车,载着二人回家。途经大理某路段时,前方交警查酒驾的灯光刺破了夜色。

一女两男,酒后骑车,查酒驾——坐在中间位置的当事人出于慌乱,伸手掌控车把想掉头,车辆随即被交警截停。尽管驾车的女士当场下车,但交警的执法记录仪却拍到当事人在女士下车后仍“手握车把”的画面。

就这样,当事人被认定为“驾驶员”,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

二、案件焦点:一旦入罪,他的“金饭碗”就碎了

本案对当事人最为不利之处在于他的特殊身份——某国有企业的正式员工。

一旦被判处刑罚(即使缓刑),公职必然不保。对于人到中年的他,这无异于天塌下来。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只有一个:不做有罪认定,保住工作。

三、接案判断:接案背后的“无罪”底气

面对这个看似“证据确凿”的案子,别的律师都无计可施,虞怀兴律师仔细研判后,内心产生了一个坚定的判断:这不是一个罪轻辩护的案件,这是一个可以做到无罪的案件。

之所以有这样的底气,源于一个最朴素的逻辑:驾驶行为的认定,必须是全面、持续地控制车辆。而在本案中,真正的驾驶员另有其人,且已被行政处罚所确认。

四、辩护策略:三大无罪逻辑,层层递进

(一)抓住行政处罚与刑事立案的事实矛盾

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前,已经对该女性朋友的无证驾驶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纸决定书白纸黑字地认定了该女性才是事发时的“驾驶员”。

“同一辆摩托车,同一时间,不可能有两个驾驶员。”——这就是辩护的核心支点。

(二)精准切割“触碰车把”与“法律意义上的驾驶”

即便当事人有触碰车把的瞬间动作,那也只是慌乱中的条件反射,主驾驶员(女性)始终在位并实际控制车辆。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所要求的“驾驶”行为。

(三)申请行政处罚听证,将无罪逻辑延伸至行政执法环节

虞怀兴律师祭出关键一招——申请行政处罚听证。在听证会上,虞怀兴律师直面交警部门,要求展示所有证据,包括完整的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画面。

五、听证对决:关键证据缺失,无罪逻辑全面展开

在听证会上,关键细节浮出水面:

执法记录仪根本没有拍到当事人“抢方向盘、长时间操控车辆”的清晰动作,只有女驾驶员下车后,当事人坐在车上的模糊镜头。

虞怀兴律师向听证员阐述了核心无罪逻辑:

1. 事实冲突:行政处罚已认定女性为驾驶员,同一时空下不可能存在“双驾驶员”;

2. 行为定性:即便当事人有触碰车把的瞬间动作,那也只是慌乱中的条件反射,主驾驶员(女性)始终在位并实际控制车辆,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驾驶”;

3. 证据瑕疵:核心执法记录仪缺少最关键的驾驶动作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实施了“驾驶”行为。


六、案件结果:听证会后,无罪撤案

听证会后,局面彻底扭转。既然行政处罚都无法认定当事人是驾驶员,那么要求“构成要件更严格”的刑事犯罪指控自然不攻自破。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了当事人的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当事人保住了清白,更保住了那份来之不易的“金饭碗”。

大理资深律师,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和云南大学法学院,现任云南云岭律师事务所主任 。自2000年起投身律师行业,深耕法律服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大理
  • 执业单位:云南云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32920011065158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
云南云岭律师事务所
15329200110651585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