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延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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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钟延成:商铺拆迁过程中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钟延成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7日|分类:拆迁安置 |269人看过


南京律师钟延成:商铺拆迁过程中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近来有大量的网友通过网络平台咨询关于拆迁的相关事宜,其中尤其以商铺拆迁过程中承租人的权益如何保障?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承租人的损失如何弥补的较多。商铺租赁涉及投资周期长、投资成本大等特点,特别是在酒店、餐饮、KTV、健身房等领域,承租人往往需要投入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经营成本。一旦发生拆迁,承租人往往不知道如何进行救济,作为政府拆迁部门而言是只认商铺的产权人,这就给承租人的权益保障造成了比较多的障碍。那么作为承租人而言,在拆迁当中可以获得哪些权益或者补偿呢?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今天我们请到了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钟律师是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对于房产诉讼、商铺租赁、房屋租赁中拆迁承租人权益的保护等具有比较丰富的法律实践。

小编:钟律师,商铺租赁中可以获得哪些权益呢?

钟延成律师:商铺租赁中,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房屋遭遇拆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 赁合同中对拆迁时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租赁合同 对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租人主张赔偿损失的,分别其 情形予以处理。

1)关于装饰装修价值的损失。在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其装 饰装修初始价值的情况下,其损失与租赁合同已经履行的期限相 关,可以剩余租期与全部租期的比例计算其装饰装修损失,但不 得超过房屋所有权人获得的装饰装修补偿。在承租人没有证据证 明其装饰装修初始价值的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由出租人与承租 人进行分担。

2)关于搬迁损失和停产停业损失。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其 搬迁损失和停产停业损失的,其应获得相应的补偿,但不得超过 房屋所有权人获得的搬迁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承租人不能举 证证明的,根据公平原则由出租人与承租人进行分担。

3)关于可得利益。房屋被征收后会导致承租人商业机会 丧失,承租人向出租人主张可得利益的,由于其获得的补偿不能 超过房屋所有权人获得的补偿范围,而该损失并不在征收补偿范 围之内,故承租人无权主张可得利益。

4)关于补助奖励费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补助和奖励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补助和奖励办法予以规定。因此,关于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助、奖 励,由当地政府规定。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补助奖励归属于房 屋所有权人,承租人无权取得。

5)资产设备。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的资产设施、附属物等在拆迁过程中给予补偿的,相应的补偿权益应当归承租人所有。

小编:那么作为承租人,要想获得这些权益,应当在租赁当中注意哪些呢?

钟延成律师:首先,在签署租赁协议时,一定要注意拆迁条款,拆迁时补偿的归属约定等;其次,对于承租人而言,一些装修投入、设备投诉的成本证据一定要进行保存,对于租金的支付等证据进行保存,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准备;最后,在遭遇租赁中拆迁时,在与大房东及拆迁办沟通时,要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录音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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