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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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赠与合同要注意些什么?佛山民事诉讼律师 民法典赠与合同

作者:梁慧律师时间:2024年1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15次举报
2024-11-18

签订赠与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应注意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的处理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
2.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
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
(3)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

应注意考虑“一次给付合同”的提前解除问题

1.一次给付合同指合同的内容,因一次给付即可实现;如买卖、赠与、承揽等。
2.约定提前解除,必须一并考虑提前解除情况下的“退款、退货、退场”这三个问题,提示明确:
(1)解除的阶段、前提。一次给付合同一般不会允许随时解除,而只是前期的特定阶段能解除。
(2)解除的责任限制。应该明确约定解除方承担的有限责任。例如,支付一定费用、赔偿一定违约金,但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梁慧律师,专利代理师,双证诉讼律师,理+工+医+法多学科教育背景,毕业于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与法学双学位,通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富友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620********7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广东富友鹏律师事务所
1440620********73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知识产权、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