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律师解答:可以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非法定继承人附条件享有继承权。
丁克老人遗产给了孙子辈的忘年交
案例简述:
现年70岁的倪阿姨膝下无子女,相伴一生的老伴也已离世。一次照顾小动物过程中,结识了退伍军人小韩。经过沟通后倪阿姨发现,小韩同样热衷于照顾小动物,且和自己同住一个小区。阳光正义的小韩与倪阿姨成了忘年交,双方彼此视对方为没有血缘的祖孙关系。
此后,倪阿姨家中大小事务都是小韩替他操办,小韩始终义务照顾着倪阿姨的生活起居。为了感谢小韩一直以来的悉心照料,倪阿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倪阿姨表示自己在上海价值不菲的房产与存款交由小韩继承,小韩也承诺要为自己的“奶奶”养老送终。
民法典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律师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使得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的生活得到了实质性的保障。
此外,遗赠扶养协议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美德,树立正确价值观的一种有效方式。
本案中,倪阿姨与小韩虽没有血缘关系,但小韩通过无微不至的照顾,使得倪阿姨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与温暖。倪阿姨也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给到最想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