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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律师代理 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租赁合同起草咨询律师

发布者:梁慧律师|时间:2024年07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162人看过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注意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维修责任;注意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注意开具租金、押金收据;注意应对违约责任与合约终止作出约定。

2、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行为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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