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诈骗案件的特点
㈠犯罪方式隐蔽化。由于此类诈骗案件男女双方都是通过网络的交友网站或是征婚广告、qq聊天后联系的,犯罪嫌疑人通常编造一个或几个假名,虚构身份背景和经济状况(有的还隐瞒已婚事实),伪造身份证明,用虚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诱使被害人转账实施诈骗,作案手法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㈡骗钱的理由多样化。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联系后,先以感情铺路,再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如以钱包丢失,开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亲人生病住院等借口借钱,或是约被害人见面然后将被害人带到嫌疑人开的西餐厅进行高额消费,或者以新店开张等名义让被害人送花篮,或是结婚需要买结婚用品、给家里人“彩礼钱”等,花样不一,无非就是盯准被害人兜里的钱。
㈢犯罪形式团伙化。在办理的14宗婚恋诈骗案件中有5宗是团伙作案。在这些犯罪团伙中,犯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如吴某某等8人诈骗一案中,吴某某是老板,负责征婚广告,林锡某和李某某望风,黄某某服务,李结某为收银员,林卫某为厨师,陈某某等3名女子负责约客,以征婚形式欺骗应征的男子到他们开设的餐厅进行高额消费。
㈣犯罪手段迷惑性强。犯罪分子深谙被害人急于寻找伴侣的心情,如犯罪嫌疑人在征婚网站或广告中虚构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吸引被害人,故意夸大自己的资产赢得被害人的青睐;或从网上搜索征婚女性信息,根据其所提供征婚女性信息按事先设计好的“说话模板”以电话聊天增进“感情”;有的犯罪团伙几个犯罪嫌疑人之间还扮演父母和哥嫂等,淡化被害人的防备心理。
㈤犯罪影响较大。交往后,被害人对嫌疑人往往会产生信赖心理,面对嫌疑人的请求,经常“倾囊相助”。14宗婚恋诈骗案件中,嫌疑人经常是同时与多名被害人以男女朋友相交往,诈骗数额从数千到数万、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并且行骗多次,有些诈骗团伙被害人遍及全国,多达百人,反映出此类犯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