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会判多久?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接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电话,应该怎么办?
梁慧律师解答:应按照要求依法积极协助公安调查,但建议在协助调查之前先咨询律师,寻求初步专业指导。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办案需要,有权要求公民协助调查案件。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电话通知当事人去派出所或者公安局配合调查。接到电话通知时,当事人应当先核实清楚对方的身份及需要报道的地点,再找专业刑事律师咨询,了解案情,分析行为性质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去指定地点配合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