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晨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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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语真的不能随便用——瓜子二手车因“遥遥领先”被起诉

发布者:马晨良律师|时间:2018年01月31日|分类:经济仲裁 |865人看过



“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瓜子二手车这句广告词很多人已耳熟能详。但如今,这句话却让瓜子网惹上了官司。11月1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官网显示,因不满瓜子二手车在广告中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宣传用语,人人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瓜子二手车起诉至法院,并索赔1亿元。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这次人人车与瓜子的诉讼又一次给广大商家们敲醒了警钟

广告语真的不能随便用——瓜子二手车因“遥遥领先”被起诉

我国新《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在商品广告宣传过程中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史上最、全网最、领导品牌等极限词语都禁止使用,此次让瓜子网陷入诉讼官司的,就是“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广告语

广告语真的不能随便用——瓜子二手车因“遥遥领先”被起诉

随着双11的热潮渐渐冷却,过去几天笔者接触许多淘宝店主咨询因广告用语不当被投诉举报的问题,他们也非常苦恼店铺装修宣传过程中,如何兼顾创意文案与法律雷区的问题。随着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各大商家尤其对何为极限用语并无明显的把握,司法实践也没有太多相关的案例可以参考,人人车诉瓜子二手车网这一案件,也许正好成为广告商家及法律人研究的对象。


当然,针对瓜子二手车诉人人车一案,笔者一位做营销的朋友提出了他的另一个视角的观点,他认为这是人人车非常漂亮的一场营销课,好比当年的加多宝王老吉大战,这个观点,大家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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