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当被告有明确突破点,答辩时,就不要面面俱到,应集中一点,毕其功于一役,有些案件明明抗辩理由充分,但被告方律师还是会将每个沾边的抗辩理由,比如不侵权抗辩、合法来源抗辩、现有技术抗辩、专利无效等理由统统论述一遍,面面俱到的结果是,抓不到重点,给人一种病急乱投医的感觉,将选择权丢给法官,最后适得其反,什么都想要,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只要将核心抗辩点论述清楚,给法官一种自信的感觉,收到的效果反而意想不到,如果以上几点抗辩都无法成立的时候,就避免强词夺理,辩护的重点转移在定量上,从判决金额上做文章,比如证明对方是商业性维权,专利本身创新度不高,被告侵权情节轻微,获利少,主观善意等这些方面做辩护,争取法院少判点,这才是正确的。
9年 (优于57.2%的律师)
10次 (优于91.14%的律师)
25次 (优于96.9%的律师)
7366分 (优于94.23%的律师)
一天内
78篇 (优于98.4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