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程洪波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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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死刑辩护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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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吸案件不予起诉

发布者:盈科程洪波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78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1月9日,被告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后,在接收被告人家属委托律师对被告人进行辩护,律师在接收委托后,及时调取了案卷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律师认为被告人系普通员工、在案件中的作用不大,取得非法利益较少,并愿意积极退赔,且存在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以不予起诉。其后,律师多次和检察官进行沟通,充分阐明对被告人可以不予起诉的理由和依据,成功争取不予起诉。

      律师认为,在该案中,律师全面了解案情,注重案情细节,把控办案时机并积极和办案机关沟通,充分阐明不予起诉的理由和依据是本案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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