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增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可带走继承的遗产吗

发布者:张学增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1日|分类:人身损害 |562人看过


 典型案例:

 

 刘某与张某结婚后生育一男孩,2010年5月刘某在施工时因事故死亡。公司经与刘某的家属协商,由刘某的母亲领取了死亡赔偿金30万元,另外刘某还有5万元遗产。2011年12月张某改嫁后要求继承30万元死亡赔偿金和5万元遗产,刘某的母亲认为,张某已经改嫁,不能继承儿子的任何遗产。张某诉至法院。

 

 那么,法院会支持张某要求继承刘某的遗产吗?

 律师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这里所说的配偶指的是一方在死亡时与另一方处于婚姻持续状态,即是夫妻关系。另一方在一方死亡后改嫁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并不因此而丧失继承权,所以,改嫁后依然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

 

 本案中,张某虽然改嫁但依然享有继承权。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30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