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丁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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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合同纠纷:车辆坠落水坑起诉保险公司后全额赔偿

作者:吴丁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98次举报
2015-10-20

2012年11月29日,原告为自己的“三菱”牌轿车(车号:京NX00)向被告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基本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交纳了保险费8797元。

2013年4月28日,原告驾驶该车行驶至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青石岭村北白河湾景区时,按照指示标牌越野车专用道靠右侧行驶,原告不熟悉该路段情况,由于时间已近晚上7:30左右,光线较暗,路面不平整,正常行驶路段处断路,有一较大深水坑,导致车辆掉入损坏。在此期间,原告采取了紧急熄火,拔掉钥匙等紧急措施。原告当时立即报警,并且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交警认定:“车辆掉入路边河里车损坏。”事后经车辆修理厂检查,并未涉及发动机损坏,也未对发动机进行修理。被告理赔人员当时同意保险理赔原告15万元,原告认为赔偿金额不足以补偿损失未同意理赔。2013年5月10日,被告出具了拒赔通知书拒不赔偿。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利。

2014年11月16日,原告委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吴丁亚律师起诉某保险公司,经过吴丁亚律师调查取证、立案起诉、出庭诉讼,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作出2014京铁民商初字第96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机动车维修费222103元、拖车费970元。全部支持了吴丁亚律师提出的诉讼请求。

吴丁亚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6年资深执业经验,同时兼任中国农业大学特聘讲师及信泽金商学院专家讲师。他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劳动纠纷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1110120********63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