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最高院大门口的当事人无不怀着巨大的冤屈和无比的期待,拖着沉重的步伐和一脸的茫然。他们来自天南地北,他们背井离乡,舍家撇业。他们可能因为不懂得最高院的再审程序和具体要求,不远千里从家乡到北京往返多次,走很多冤枉路,耽误很多时间,甚至延误了再审期限。
本律师总结一些最高院再审和申诉的实际经验,以期能帮助这些执着的信仰法律的人们。
一、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再审或申诉申请书。须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另需给法院一份,都是原件,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
4、省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法律文书或再审生效裁判文书。
5、再审申请的相关证据。
6、提供光盘。提供再审申请书、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档,要求WORD格式,一份,须制作成光盘。如果存在重审的情况,发回重审的裁定,重审判决书等也要制作成电子文档。
7、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果当事人亲自去办,就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让法官核对;如果是委托律师办理,则当事人只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官核实律师证原件即可。
8、营业执照。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单位的情况。一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9、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情况。一份,要求原件。
10、授权委托书。单位或者自然人委托他人或律师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11、代理人身份证明。要求代理人提交身份证或律师证复印件一份(律师证复印件盖律所公章),并带上身份证原件或者律师证原件,让法官核实。
12、律师事务所函。
特别提示:裁判文书一般都要用原件,并须同时提交复印件。
二、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写作注意事项
首先,应当用准确、精炼的语言描述案件基本事实及原审法院判决;其次,应当鲜明指出原审判决的错误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再次,对于原审判决的错误要进入鞭辟入理的理论分析。原审判决是专业法官造就的,他不会犯简单的错误。因此,对于原审判决的错误应当准确定性。其错误是在程序上,还是在采信证据、认定事实或是适用法律方面,都应当准确的表述出来。当然,这一部分最能衡量律师的业务水平。
禁止以下内容:1.描述案情时拖泥带水,不能准确表达出案件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地位,不能陈述基本案情;2.喊冤叫屈,使用太多感情色彩强烈的词汇。法律是讲证据讲理性的,过分使用哭诉的词汇无助于法律职业人士去理解案情,反而会增加他们阅读的困难。3.篇幅过长。个人建议申请人在写作时将主要观点列在段首并用粗体字标明,全部内容最好不要超过5页。
对格式的基本要求。
有许多来访人(包括外地律师)按照教科书或其所在省的传统样式写再审申请书,到了最高法院却被认定为不合格。
吴丁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