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丁亚律师
吴丁亚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37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海淀区专职律师执业17年
执业年限17
13552751245查看服务地区

欢迎东城区地区用户来电咨询(服务时间:00:00-23:59)

咨询我
00:00-23:59

因工程项目借钱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吴丁亚律师时间:2023年07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58次举报
2023-07-31


因工程项目借钱一般是算夫妻共同债务,因工程项目借钱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优先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一、因工程项目借钱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而言,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若与对方约定属于男方一方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如何合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如下合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吴丁亚律师提醒您,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一方伪造共同债务怎么办

  吴丁亚律师提醒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转移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吴丁亚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6年资深执业经验,同时兼任中国农业大学特聘讲师及信泽金商学院专家讲师。他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劳动纠纷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1110120********63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