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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虹律师
执业资质:1140120**********
执业机构: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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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杨丽虹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6日|分类:公安国安 |1868人看过
公安机关依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对有犯罪嫌疑的人(此时尚不构成法律上的犯罪嫌疑人)如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或者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以进行留置盘问。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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