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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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

发布者:宋长贵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9日|分类:交通事故 |1036人看过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因为不了解事故处理常识,对自己是否应负事故责任以及应负多大责任也不清楚,因此而导致了很多错误的发生。所以说从交通事故发生的那一刻起,能否正确的运用法律将直接影响受害者及其近亲属的最终获得赔偿数额。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要说正确运用法律,就连是否知晓法律都很难说。因此,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委托专业律师办理交通事故就显得尤为重要。

   案例:

  小王和同事一起驾车出差,两个人轮流开车,后来轮到小王开车时,与一个摩托车同向而行。因道路较为狭窄,他们的车和摩托车发生碰撞,将摩托车挤到路边沟里。交警认定小王一方和摩托车主负有同等责任。问:公司要小王和同事私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做法对吗?

   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小王以及其同事是在出差途中,正在履行职务时发生的交通意外,驾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小王所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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