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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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单位适合劳动合同法

发布者:宋长贵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481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适用什么样的用工单位

 问:劳动合同法适用什么样的用工单位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用工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中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对外以聘用制形式招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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