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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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借条是否有效?

发布者:宋长贵律师|时间:2016年11月08日|分类:债权债务 |455人看过

朋友借钱,未必用纸笔直接记录下来,有时候只是发短信,写明欠款总额,还款日期。那么短信借条是否有效呢?宋长贵律师提醒您:以短信方式签署的借条,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是证据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能否替代书面的借条,要从手机短信的客观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着手。如果手机短信确实是借款人编辑内容,且亲自发出的,且发出短信的手机号码也是归借款人所有,并且手机短信的内容没有经过出借人的修改,在这种情况下,手机短信的关于借钱的内容,可以起到书面借条的证明效力。


  宋长贵律师也给大家提了几点建议,对于朋友或同事之间的借款行为,最好通过书面借款合同的或欠条的形式,固定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时,书面的借款合同或欠条作为证据,能够最好地维护出借人的权益。如果没有书面的借款合同或欠条,要注意及时收集手机短信或录音等其他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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