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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还是阻碍?月经假引发网络争议

发布者:北京金钲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292人看过

近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就《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每月可以歇一两天月经假成为这个《办法》最引人注目的条款。有女职工开心称此条款是痛经女人的福利也有的女职工担心如果每月请这个假会不会让老板觉得自己太矫情......

 

月经假并非山东省首创。我国在劳动法立法通过前,女性月经问题是女职工劳动权利维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呼和浩特市1957年就有专项检查“保护女职工暂行办法”执行情况就提到过女性来例假单位应该给予关照各地的立法初衷毋庸置疑,对进一步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具有一定意义,但在运行过程中却不尽如人意。例如江西省已经立法通过月经假,但是却鲜为人知、鲜为人用。 

 

一则“女员工被迫去厕所脱衣服检查是否来月经”的新闻被广为传播。小周在杭州一家培训机构上班,作为福利,公司规定女职工经期不舒服可以请“姨妈假”小周请了假,然而第二天上班时,行政负责人对小周存疑要求现场“求证”,小周被要求去厕所脱衣“验明正身”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每个女性例假时长不一样,有3到5天的,有7到10天的例假间隔也从20多天到40多天不等,有的甚至月经不调。所以,如何使不同经期的女性感受到公平正义同一时期来例假,到底如何安排这个月经假?若请“月经假”还需要单位专门人员进行检查复查吗如何让女职工既享有福利又防止以私费公如果女工请“月经假”需要财政支持,政府的财源在哪是不是月经假可以参考女职工的产假?但相应产生的用人单位成本又该如何衡量? 

 

此外,女性职工要休“月经假”,但是这个假该怎么休?疼痛是一种主观感觉是个人问题,现在无论是医学上还是法律上均没有办法用一种定量或定性的标准来加以衡量和认定,且不同的人对疼痛的感觉也不相同表面上看“月经假”是为了保护女性权益,但法规一旦通过,实践中如何操作也是大问题。如果以立法确认下来,企业就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违法,这显然增加了单位的成本,也就增加了公司不愿意招收女职工的可能性。

 

痛经的滋味不好受,“每个痛经的女人都是折翼的天使,痛经的时候比折断翅膀的时候更难以忍受。”网络上不乏有很多调侃痛经的言论,但痛经和怀孕生子的感觉,想让从未经历过的男士理解也是颇为费力。 

 

立法初衷是好的,但操作起来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办法》是否能够通过,通过之后又该如何平衡现实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立法来平衡劳资双方的关系,保护女性特殊群体的权益,但是如何在有效保护特殊群体的权益同时又不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尤其是不能只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却无法获得对等的利益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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