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0日,新洲区三店街居民许先生来到派出所报警,称与朱某谈朋友相亲,付了4万余元彩礼钱后,对方却拒绝结婚,还不退彩礼钱。
许先生是农村人,因家中困难,彩礼钱总拿不出女方满意的价格,30岁了还没有结婚,后来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朱某,双方见面之后相谈甚欢,许某当场就给了朱某1万元彩礼钱。
后续经过媒人的见证,又给了朱某4万元彩礼钱,后来翻看朋友圈才发现朱某已经结婚,许先生要求朱某退还彩礼钱,朱某及其母亲拒绝归还彩礼,许先生这才报警。
派出所本以为是很平常的家庭婚姻纠葛,谁知道一查,竟然牵扯出了众多受害人。朱某与其母亲前前后后骗婚多起,不仅朱某骗婚,其母亲也是骗婚高手,两人骗婚涉及金额高达50万元。
骗婚对象多是丧偶、家庭经济困难或者有精神、身体残疾,且居住在乡镇或偏远乡村的男子。母女俩与其他男子相亲并索要彩礼,一旦彩礼到手就拒绝结婚,也不归还彩礼钱,已有多个报警人到法院起诉。
鉴于这对母女的行为涉嫌诈骗,9月4日,办案民警将两人抓获,依法对其家中进行了搜查。民警查获了大量金银首饰、玉镯、串珠等物品,以及20余张美容、美发、美体会员卡。此外,民警还发现了朱某英结婚证、离婚证各3本,朱某结婚证2本、离婚证1本,以及法院裁决、判决文书8份。
因多次被起诉,法院已将朱某英部分资产冻结,她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就是通过骗婚得来的钱。经调查,民警已核实相关案件8起,涉案资金50余万元。目前,朱某英、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网上有很多因为彩礼钱谈不拢最后不结婚的情侣,这样的事件也大多发生在农村。为何在农村更容易发生因彩礼钱谈崩、骗彩礼钱的事呢?
农村的普通青年男女大多都是靠相亲相识、结婚生子。农村结婚逃不过彩礼,比较开明的家庭大多在结婚之前商量好比较合适的彩礼钱,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也是对女方家庭的一种尊重.
但也有许多家庭彩礼往往高到难以负担,甚至要全家的所有积蓄,才能让儿子娶到媳妇。有很多家庭甚至有卖女儿心态,指望嫁女儿时捞一笔,把房子钱财看的比人重,对未来女婿的物质要求教高,普遍超出了他们自身条件。
更有甚之,很多男方家庭赔了夫人又折兵,人财两失的情况也很常见。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其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但如果是涉嫌诈骗,则可以报警并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的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婚姻双方着眼长远,量力而行,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