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对卡通片《蓝精灵》那些活泼的、可爱的小蓝精灵产生好感。但也有一个“蓝精灵”但不可爱。它是一种新型药物,有些人用它来玩,在舌下融化,舌头会变成蓝色,含化这种药物会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最近,今年刚满20岁的葛某因出售新药“蓝精灵”而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逮捕。包括葛在内,过去两周共有9人被捕。他们中的大多数是20多岁的年轻人。其中沈某生意做得最大,今年3月,他看到有人在一群朋友中张贴了“蓝精灵”广告,宣传上讲“蓝精灵”可以用于治疗失眠症。他最初是为自己买的,渐渐地,他看到了商机并开始在微信上销售。
“蓝精灵”的主要成分是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的第二类精神活性药物。在日本,它是一种处方安眠药,配以酒含化服用可以让人兴奋。因此,“蓝精灵”逐渐在人群中流行,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嫌疑人开始出售“蓝精灵”。
像是“蓝精灵”这样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服用少量,人们会有心率加速、高血压、急性肝脏中毒症状,如肝肾功能衰竭。大量的人服用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1000倍。
从外面看,这些产品以香料、花瓣、烟草和电子烟油的形式出现,并且比海洛因、等常见药物更具伪装。在成分方面,它们含有多种合成大麻素成分,具有强烈的致幻作用。由于其更大的伪装,许多青少年出于好奇或不知不觉开始接触药物。这类物质多为海外代购或留学生等群体带入,吸食者多为青少年,严重损害了我国青少年群体的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蓝精灵”属于毒品范畴。据了解,氟硝西泮有催眠、镇静、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效果特别显着,当与酒精合用时会出现过度镇静、紊乱等反应。作为处方药,“蓝精灵”可溶于水,液体为浅蓝色,但是类似的合成物质,有些是无色无味的,在溶解于水后不易发现。如果你在一个像酒吧这样的地方,如果有人把它放入饮料或葡萄酒中,就不容易被人注意到。
毒品不仅影响身体健康,丧失人格理智,走向极端,还影响社会稳定,让人们走向一条不归的犯罪道路增强青少年防毒拒毒的本领,提高防范意识,自觉远离毒品,珍惜美好年华。禁毒工作是一项全民参与的工作,仅仅靠政府、社工的努力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