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不喜欢以往的傻白甜女主靠男主上位史?行,那就给大家一个杠天杠地靠自己的无敌型女主。《延禧攻略》女主一改傻白甜套路,过五关斩六将,看谁不爽弄谁,一路成长为令妃娘娘的故事,这样您满意不?
伴随着这部剧的良心制作,包括服饰、饰品、场景布置、昆曲文化、演员妆容都受到大力的追捧,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延禧攻略》抄袭,蔑视他人劳动成果的侵权行动的洗白,就事论事来说,抄袭可耻,抄袭侵权不承认的于正可能是这部剧最大的瑕疵了。
《延禧攻略》抄袭了吗?《宫心计2》女主千辛万苦进宫找姐姐、查真相,《延禧攻略》也是;《宫心计2》女主元玥步步为营深得皇后信任,《延禧攻略》也是;《甄嬛传》第一集甄嬛替宫女解围,《延禧攻略》魏璎珞替吉祥解围;《甄嬛传》皇后膝下无子,华妃飞扬跋扈,《延禧攻略》皇后膝下无子,高贵妃气焰嚣张.......
于正,作为一个编剧,能够大胆启用新人,省出演员费开始在乎场景制作的优良,这都是优点。但当自己辛辛苦苦熬的《烟花三月》(豆瓣评分7.3分,口碑较好)市场反应一般,而用十天半个月“借鉴”《金枝欲孽》的《大清后宫》则收视率夺冠。无利不起早的于正终于看清了影视圈、娱乐圈的套路。
炒作有始有终,只要是能蹭上的热点通通不放过。合作的时候能把人夸得人间难得,结束合作后各种踩撕扯,再次需要合作的时候,又能当前事从未发生过。
通过这部剧,增加了我们对非遗文化的兴趣,也通过这部剧,让我们开始关注更多美丽的非遗,以及濒危非遗的未来命运。让优秀的非遗文化被大众熟知,是传播非遗的有效方式。但是,非遗文化要靠这种是是非非、褒贬不一的影视娱乐版面获得曝光,又似乎是非遗的悲哀。
抄袭,为人所不耻,但于正却引以为“文化的再次创作”。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不管是发表过、还是未发表出版的作品,不管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就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抄袭,就是侵权,是违法行为,并不是所谓的“借鉴”就可以被原谅。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不管是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任何人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都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在于正抄袭琼瑶《梅花烙》,琼瑶将于正告上法庭,要求于正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是正确的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法院判决也是依据以上4条民事责任形式判决的,于正赔偿50万给琼瑶阿姨,却死不认错。
抄袭的人不少,但像于正这样,靠抄袭成名,还能越抄越火,捧红一堆俊男美女,被资本追捧,输出“成功至上”畸形价值观的,真不多见。至今,他依旧将抄袭的既定事实称之为“文化借鉴”。
《延禧攻略》剧情主线不清晰,辅线可有可无,看客们也不是不知道,只靠“制作精良”和后期调色,剧情不多加锤炼就来“糊弄”观众,有观众就有市场,有明星就有流量,于正的把戏,还能玩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