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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胞胎姐妹花在青岛溺亡

发布者:北京金钲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9日|分类:抵押担保 |401人看过


8月5日15时,从北京来青岛的8岁双胞胎姐妹裴元瑾、裴元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万达公馆南侧沙滩游玩时丢失。接到报警后,西海岸新区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紧急寻找这两个孩子。同时,西海岸的山海情救援队、市民等社会各界力量也纷纷接力寻人。

 

经过20多个小时的搜救,8月6日13时,在双胞胎姐妹丢失附近海域出现疑似女童尸体,经警方和家属确认,打捞上来的尸体为失踪双胞胎姐妹其中的大女儿,已确认死亡。3小时38分后,又确认了小女儿的死亡。

 

近段时间青少年溺亡事故频发。据不完全统计,从6月14日至8月5日,48天共47人溺,其中90%为青少年。安全问题无小事,对于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家长的过失看护难辞其咎。

 

如果带着孩子去海滩玩水或游泳应该注意什么?


1. 家长要做到时刻看护不要预估错误,以为自己的孩子会游泳、有游泳圈就放任孩子自己玩耍。若在海中游泳,一定要让孩子穿上安全、合格并且适合孩子身材穿着的救生衣并扣好所有的扣带。


2. 家长应教授孩子泳池游泳和在开放水域游泳的差异。如果带孩子一起坐船家长和孩子一定都要穿救生衣并保证扣好所有安全扣带。


3. 告知孩子应在家长或成年监护人的看管下参加水上活动,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小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


4. 告知孩子哪里可以游泳,哪里不可以游泳。并且告知孩子如果发现同伴溺水了,他需要怎样做:即大声呼喊,但不要下水可以将周围的救生圈、木棍等扔给溺水者。

 

此外,家长应确保带孩子去正规的泳池游泳。在下水前确保孩子已经掌握关于水安全的技能,并确保孩子已做好热身运动。如果是和孩子一起在水中游泳必须让孩子待在一臂以内的范围里。

 

公共海域、沙滩溺亡可以要求场所负民事赔偿责任吗?

 

一般来说,海水浴场面积较大,配备的救生员、安全员看顾不了上万的游客,这是目前的国情,也是我国亟需改善加强的一点。在海水浴场受伤甚至溺亡,海水浴场的承包负责人一般负较少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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