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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毓丽律师
执业资质:1120120**********
执业机构: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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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赵毓丽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522人看过
朋友之间经常存在借款的情形,债务人出具了借条,如以后发生纠纷,债权人的诉求主张一定能够得到支持吗?答案是否定的,如债务人仅出具借条,则仅能证明双方借款合同成立,但无法证明债权人已将借款交付债务人,所以债务人仅出具借条,以后诉讼存在极大风险。
那么,债权人在出借钱款时应该怎样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呢,律师建议您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钱款,如现金方式一定要让债务人出具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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