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范金星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7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XX某环保公司为生产环保材料的企业,XX环保局以该公司违法生产为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律师代理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后,发现XX环保局提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该公司持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不一致,XX环保局提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了听证事项,但是该公司持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却没有该事项。后来XX环保局主动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确认了该处罚行为违法。
本律师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于一个行政处罚行为极为重要的法律文书,必须严格、规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不一致,反映了行政机关没有认真对待听证程序,甚至可能在听证以前就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使听证程序成了走过场,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并没有实现。此行政行为属于程序严重违法,依法应予以撤销。
本律师建议行政机关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行政相对人也要相信法院可以公正司法,依法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