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黄浦区厦门路地块(110、111、133、134街坊) 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你部门《关于申请调整黄浦区厦门路地块(110、111、133、134街坊)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黄建征收〔2023〕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厦门路地块(110、111、133、134街坊)旧城区改建范围。上述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东至浙江中路,南至北京东路、芝罘路,西至西藏中路,北至南苏州路,详见附图。
请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请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黄浦区厦门路地块(110、111、133、134街坊)旧城区改建范围示意图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