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伟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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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专职律师执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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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属

发布者:邢伟华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19日 16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介绍:

 

老胡和老伴吴秀清原与小胡共同居住在上钢五村,后老胡拿房款,委托小胡1帮助老胡办理具体看房及购房事宜并购买了沪南路房屋。但在购买后,老胡却发现该房屋的产权人变成了小胡,遂提出异议,在与小胡1沟通后,小胡1写下凭证,证明该房屋是由老胡出资购买,写上小胡1名字仅为了以后继承方便。后老胡与小胡关系恶化,同时在系争房屋中又加上了其配偶的名字,老胡认为小胡1的认为完全违背了自己当初的承诺,严重侵害到了老胡的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该房屋归老胡夫妻所有。

律师点评:

一般房屋确权案中,如果一方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双方是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属。



上海土生土长的本地律师,上海华东政法毕业。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办案技巧。擅长拆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徐汇区
  • 执业单位: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4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