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法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3144000**********

  • 执业机构:广东弘敏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关于2020年信用卡逾期的法律新规

发布者:丰法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 |632人看过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信用卡诈骗罪,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应措施: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

二、“有效催收”,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三、“恶意透支”后的惩罚结果有什么,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