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斌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工伤赔偿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父母子女的关系应该如何确定

发布者:马文斌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975人看过

除了生身父母之外,成立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还有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和原夫妻双方的关系。无论是自己亲生的孩子,还是自己法律拟制意义上的孩子,都要承担抚养责任,负担抚养费用。

关系

各种情况

备注

婚内亲父母子女关系

合法婚姻内的亲生子女

亲生父母子女的情况,双方都应承担抚养责任

合法婚姻内的超生子女

离婚诉讼期间所生的孩子

协议流产,但在诉讼后出生的双方的子女

其他情况

养父母子女关系

经双方同意收养的子女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形成的是拟制血亲关系。

双方同意收养的子女离婚后仍需双方抚养,一方执意收养的,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一方执意收养的子女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办理了正式收养手续的

继父母子女关系

女方再婚的继父子女关系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属于姻亲关系而非血亲关系,通常继父同生母离婚或者继母同生父离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也随着消除。

但若继父母与继子女生活时间较长,继子女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了抚养关系。那么他们的婚姻结束后,继子女仍要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男方再婚的继母子女关系

生活时间较长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生活时间较短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人工授精父母子女关系

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双方一致同意的,该通过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应视为正常的婚生子女,一旦父母离婚,双方都有抚养的责任。一致同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是从实际行为推定的。

如果母亲一方私自决定的,则应由母亲一方单独承担抚养义务。

任何情况下,供精的第三方与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无法律上的父子女关系,也没有抚养义务,而且医院应为供精方保密

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私自决定生的子女

婚外私生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

男女双方未婚

双方的非婚生子女,亲父和亲母都要承担责任,一方的私生子女的情况下,私生子女的亲母或者亲父应当承担抚养责任,而另一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另一方受蒙蔽抚养了对方的私生子女,那么可以向对方和第三人索取付出的抚养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

已婚的男方与第三方发生两性关系,第三方所生的子女

已婚的女方与第三方发生两性关系怀孕所生的子女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