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
为防止因征收补偿费用不足导致征收项目无法正常进行,致使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无法及时到位,造成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指用于征收补偿的货币、实物的数量应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能够保证全部被征收人得到依法补偿和妥善安置。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是保障房屋征收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保证补偿费用不被挤占、挪用的重要措施。专户存储要求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进行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是指征收补偿费用只能用于发放征收补偿,不得挪作他用。
征收补偿费用是否足额到位,直接影响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在作出征收决定时,由于正式的房屋调查登记以及评估工作尚未开始,最终的补偿总费用尚无法确定,此时判断补偿费用是否“足额”,一般以评估机构根据前期调查结果所作出的概算评估结果为依据。
